7月3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视频培训会议。会议分别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有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围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财政支持和金融支持等关键内容进行政策解读和专题授课,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城市介绍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经验做法,并对下阶段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及申报专项债、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省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4个城市已完成4个项目共1377套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收购工作,收购金额14.43亿元,相关项目预计供应保障性住房共约2100套,此举既加快了保障性住房筹集进度,又有效促进了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值得肯定。
会议强调,在当前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背景下,各地要准确把握最新政策要求,严格审核项目准入条件,充分利用专项债券等金融工具推进收购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轮候及资格联审机制,实现“以需定购”及尽快配租配售。
据悉,7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正式印发了《广东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收购基本要求、收购项目标准、申报项目范围、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等内容,全面规范利用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业务流程,提速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计划财务处、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有关负责同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记者蒋雯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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